廖云 发表于 2011-6-4 18:15:03

支持

沈阳—喜仕林家 发表于 2011-6-7 11:12:16

支持!

湖南-总群政委 发表于 2011-6-7 12:24:44

本帖最后由 领航科技 于 2011-6-18 22:52 编辑

       版主,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坚持和责任。版主的首要工作并不仅是删贴,而是引导会员进行讨论和互动,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活跃版面气氛。

申请的条件:
    1.,具有一定级别,心态端正的会员,
    2.对论坛工作具有浓厚的爱好和饱满的热情;热心帮助会员解答问题,乐于奉献技术经验和资料。能保证有充足的上网时间(天天2小时以上)来管理论坛,对申请的版块要具有专业特长。

申请的方式:
    可通过会员推荐,毛遂自荐,版主举荐等几种方式在公务版申请,不接受短信申请。

版主任期:
    版主任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主动报名,经管理员审定可续任

一、版主职责

    协助管理员维护好本版块的融洽气氛, 制定和完善适合于所管理版块的规章制度,积极热情帮助会员,解决相关问题。 积极引导会员做技术的交流。 策划组织版块的活动,进步会员的积极性。 及时理智地解决版块内出现的争论和纠纷,并加以正确引导。 经常与其他版主进行交流讨论,确保论坛***健康有序的发展。
本责职适用于版主,超级版主,论坛督察,管理员。

二、版主权限

   管理员:事务管理,建议审批,官方公告发布,争议协调,活动执行
   论坛督察:负责论坛事务咨询,版务活动的指导,社会资源的联络,配合管理员对论坛建设督察
1.严格依据论坛版规 及时发现和编辑、删除、移动、屏蔽、禁言等方式处理有煽动抗拒、破坏、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煽动***,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同一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公然欺侮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文章、图片恶意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进行贸易广告行为的、内容不妥的、主题为特殊字符的以及恶意注水的等等帖子 。
2.请谨慎使用您的权力,对于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版主应保持中立、客观的态度。要以身作则,不参与骂战或加入一些没有意义的争论中,避免过分干涉。
3.版主需积极主动对违规帖子进行删除、锁定、转移、编辑等,但不可以随自己的喜好任意删除帖子,也不可以根据个人爱好、或是出于报复心理来删除会员的贴子。假如版主无法把握的贴子可主动与超级版主、管理员联系再做处理。
    版主有权将本版优秀帖子标为精华,精华帖进行置顶操作,让大家可以随时查阅。
    对乱删除帖子的版主,将劝其辞去其版职。
4.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良好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帖子及回复会员的问题,使该版的风格和主题相应 ,组织本版块各类活动事项,稳定和活跃论坛气氛。
5.超级版主应时常关注整个论坛版面的新动向,努力为论坛营造正常秩序和良好的氛围。
6.版主对故意捣乱的、不听劝阻的不良会员,给予公开警告直至禁言,版主应在权限范围内,通过正常的途径以正常的内容对论坛的优质贴子进行奖励加奖分。

三、版主规则和义务

1.超过三天不能参与本版管理的要请假,确实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其他版主请假。
    连续90天不在版块出现,事先也没有打过任何招呼的请主动辞去版主职务,特殊情况另议。
2.需要离开论坛一段时间的,请提前自觉去论坛办公室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
3.不能积极帮助会员,并不断被会员投拆的版主,经查实后主动辞去版主职务
4.适当提醒会员,在已解决了的求助主题后面加上"已解决",避免以后重复进入。
5.所负责的版块尽量避免出现零回复的贴子,即使本人不能回复,也需跟贴说明情况,加强与会员的沟通交流。
6.禁止滥用版主职权,经查实后主动辞去版主职务或取消版主资格。
7.版主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版主资格(除因客观原因,得到管理员批准同意外)。
8.版主天天要满足上网时间2小时,每月完成发贴量30帖,管理好自己的版务。超级版主天天要满足上网时间2-3小时,每月完成发贴量60贴,除管理好自己的版务外并对全论坛版面进行管理。
9.禁止版主之间争吵,版主之间有争议,可到版主办公室去解决。
10.禁止版主对管理员、其他版主、论坛会员的诸种恶性报复行为,一旦发现取消版主资格。

四、封贴禁言以及删贴标准

1.依版规进行。可参照发贴禁言规则
2.将禁用词语、不良广告等有害论坛健康发展的贴子直接删除。
3.对于不属于本版块的贴子可以通过“移动”功能,将其转入到相关版块。
4.版块中假如有二个以上主题、内容相同的重复贴子,只保存一个。
5.对于有明显偏题的贴子,可以直接删除或回贴表明一下看法,超过60天的主题不可进行回复,然后锁住该主题。
6.对主题编辑、删除、移动、屏蔽、禁言等等操作,均要有短消息告知(明显的重复、注水、刷屏、广告、时间过久等帖子或者回帖除外),尽量给出原因说明,避免产生纠份。
7.会员假如不满您的处理,并且在公务版提出质疑投诉的,请及时回复。回复应注意文明用语.

领航科技 发表于 2011-6-18 15:08:08

湖南-总群政委 发表于 2011-6-7 12: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版主,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坚持和责任。版主的首要工作并不仅是删贴,而是引导会员进行讨论和互动 ...

谢谢总政的补充,希望各位能参阅,以更好的维护、推动论坛发展。

万家正 发表于 2011-6-18 20:57:47

支持!举双手支持!

广龙电器维修 发表于 2011-6-19 09:25:36

谢谢总政委的指导{: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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