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美丽的网站-英华家电维修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1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家电延保盛行猫腻多 “包/保修”须看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4-15 05:1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买家电时购买了延保服务,过了一年维修时却被要求付材料费,这样的做法对吗?近期,一些消费者向“党报春令热线”反映:当前家电销售中延保服务盛行,但其中“猫腻”也多,大部分销售商并不提供延保的具体协议,即使有协议规定也不清楚,造成消费者维权难。 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去年以来已接到近10起关于延保服务的投诉和咨询。业内人士提醒:对于超过国家包修期的延保服务,消费者要看清“包修”和“保修”,最好要签订相关协议,明确维修单位、范围等。 延保期内要出材料费? 许女士去年初在一家电卖场买冰箱后,又花200多元买了一年的延保服务。前不久,她发现冰箱内有积水,就拨打延保服务电话,维修工检查后说水管有问题,要更换需付材料费100多元。“当初购买延保服务时,不是说免费维修吗?”面对许女士的质询,维修职员答复说:“免费维修只是免上门检查费和主要部件材料费,这类零件用度不免。”他也表示自己不是厂家维修员。许女士再看发票上只有“延长保修一年”的字样,其他什么都没有。 消委会人士说,延保服务是国家三包规定之外的延伸服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若选择这项服务,最好要明确维修单位是厂家还是经销店,及维修范围、次数等,并签订相关协议。 延保服务涉嫌***销售? 成女士前不久在一商场购买一台伊莱克斯吸尘器,与销售员讨价还价后,销售员说可以在标价基础上便宜800多元,但要购买延保服务,并说这是厂家和他们约定的,买了延保服务厂家给的优惠促销价格才能在系统里入账。“这不是变相***销售吗?”成女士遂向市消委会咨询。 市消委会人士说,假如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延保服务,那么经销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保,假如经销者告知消费者了,且经销者与厂家间的约定并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就难说是侵权行为了。 “包修”与“保修”涵义不同 记者在永乐、国美等电器卖场看到,小到电饭锅、吸尘器,大到冰箱、彩电,几乎都挂上了延长保修期卡。在永乐电器美的冰箱销售区,记者看到张贴的宣传图上有“包修十年”的字样,而在阿里斯顿排气热水器等电器旁,却是延长“保修”说明卡,上面标着保修期为一年、二年和三年,价格分别为85元、160元和230元。 对于“包修”与“保修”的区别,卖场内的销售员都表示,两者都是免费维修,只是期限不同而已。 然而,市消委会人士则以为,“包修”和“保修”不同,前者是商品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维修不收取用度;而“保修”期内的商品,维修可以收取零件本钱费但不能收取维修用度。有的经销商承诺延保商品维修三次后,出现第四次质量问题可免费更换同类商品的,是要求三次维修都在延保期内的。所以,消费者应谨慎选择延保服务。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手机版|粤ICP备13038386号|粤ICP备13038386号|美丽的网站-英华家电维修论坛 ( 粤ICP备13038386号 )     站长邮箱 505966338@qq.com

GMT+8, 2024-6-11 16:24 , Processed in 0.15645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