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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投诉多 不得不防的猫腻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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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4:15: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申诉76件。从消费者申诉案件分类来看,涉及电脑计算机、通讯器材、家用电器等商品的申诉较多,位列商品类申诉的前三甲,成为今年“五一”期间申诉的热门。购买家电引发的消费纠纷逐年上升,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去年“五一”期间,市民周先生在某电器连锁店购买洗衣机时,经销售职员推荐,同时还购买了该商品的延保服务。最近,周先生家的洗衣机出现了故障,周先生联系厂家进行维修,厂家修复后收取了修理费。周先生这时忽然想起,洗衣机还在延保期内,应该免费修理的,厂家怎么还收了修理费呢?于是,周先生再与厂家联系,却被告知延保服务仅为销售商的增值服务,与厂家无任何关系。消费者所购商品在延保期内出现故障需向销售商进行报修。 “延保服务”,这个家电行业新兴的服务模式,却常常令消费者感到一头雾水,成为了一个新的投诉热门。市工商部门、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延保服务应注意:对于延保服务的范围、期限、故障的责任界定、承保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应在购买前与销售职员核实清楚,并进行书面约定。此外,还要保管好购货票证、延保服务约定等证据。 目前正是家电购销的旺季,针对购买家电引发的消费纠纷,记者在调查还发现,不少家电经销商有意混淆“包修”和“保修”的概念,欺骗消费者,也造成了不少投诉。 据了解,一般商品都有包修期,但很多消费者不清楚究竟是“包修”还是“保修”?尽管它们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效力却有本质上的区别。一些商家正是利用消费者对这两个概念熟悉上的误区,故意混淆“包修”和“保修”。 东湖区消协秘书长姚红珍告诉记者,“包修”是一个法定概念,指的是三包商品的免费维修有效期限。国家鼓励企业作出高于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承诺,延长其商品“包修”期。三包商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履行法定义务,提供免费维修,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用度。而“保修”期则是企业自身对消费者的承诺,经营者在该期限内提供维修通常要收取零件成本费即材料费。 了解到,消费者正确的联系厂商售后维修有三种途径:一是查看包修凭证、使用说明书、产品外观上是否公布有生产厂家同一的维修服务中心电话;二是到销售商店该品牌的销售柜台查询厂家维修服务中心电话;三是到生产厂家的官方网站上去查询该品牌同一的专职维修服务联系方式。 消协工作职员建议消费者不要在网上去简单查询品牌的地区维修部,或直接问本地的114查号台查询,也不要直接与以前维修过的维修服务部或维修职员联系,由于厂家特约维修部每年都可能变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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